独立董事制度的历史沿革,怎么规定

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是具有五年以上法律、经济工作经验、具有该证监会的证监会的《指导意见》所要求的独立性等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上市公司必须设立独立董事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四十八条
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,除本法有规定的外,由公司章程规定。
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,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。
董事会决议的表决,实行一人一票。
第四十七条
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;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,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;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,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有具有五年以上相关的工作经验等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独立董事在产生程序、行权等方面独立,不能受到控股股东和公司管理层的限制。法律依据:《公司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条
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,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。
第一百二十三条
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,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、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,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。
第一百二十四条
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,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,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。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,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。
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,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独立董事的用处是:
1、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,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日常;
2、对重大事项具有决策的权利和召集会议的权利;
3、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的用处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条
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,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。
第一百二十三条
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,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、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,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。
第一百四十七条
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,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。
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,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。

内容版权声明:除非注明,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。

转载注明出处:http://www.cheztchiky.com/7888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