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咨询一下,房屋居住权可不可以继承?

房屋居住权不能继承。房屋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,从房屋所有权中分离出来后,具有很强的人身性,即居住权只能依附于特定的人,伴随着居住权的终身,居住权的死亡。即居住权人死亡后,不可能遗留居住权作为遗产继承。
居住权不得转让、继承。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,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。
房屋居住权怎么办理
房屋居住权的办理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:
1、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。
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;
2、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。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;
3、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。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;
4、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三百六十六条
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,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、使用的用益物权,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法律分析:房屋居住权不可以被继承。居住权是大陆法系传统的物权形态,是指居住权人对他人住宅的全部或者部分及其附属设施,享有占有、使用的权利。居住权一般为满足特定自然人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,通常只具有占有、使用的权能,一般情况下居住权人不得利用房屋进行收益。
居住权不得转让、继承,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能出租是居住权的权利特征之一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
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、继承。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,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房屋居住权不可以继承。房屋“居住权”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,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,具有很强的人身性,即“居住权”只能依附于特定的人,伴随具有“居住权”人的终生,随着“居住权”人死亡,“居住权”也随之消亡。
即“居住权”的人死亡后,并不产生遗留“居住权”这种财产作为遗产继承的可能。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三百六十九条

内容版权声明:除非注明,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。

转载注明出处:http://www.cheztchiky.com/772978.html